根据《公务员录用规定(试行)》和《福建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关于做好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试点班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在完成定向培养试点班学业,并且经心理测评、体能测试、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合格的基础上,拟录用陈于华同志为平潭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公务员。现向社会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问题,请及时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15年3月2日至3月8日。
监督电话: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,0591-87819022;
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,0591-24399129。
姓 名 |
性别 |
毕业院校/原工作单位 |
陈于华 |
男 |
福建警察学院 |
福建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
2015年3月2日